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五年任务和年度工作重点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涉及面广、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法制并举的指导思想,既要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标本兼治,边整边改,着力治本。针对我省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十五”时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一次性输液器、药品、食品、化妆品、卷烟、农资、建材、鞋类及拼装机动车等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商品的行为。分阶段对重点市场和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使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切实改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此项工作由省质监局总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其中打击拼装机动车专项斗争由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食品打假专项斗争由省卫生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打假专项斗争由省药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农资打假专项斗争由省农业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
(二)整顿建筑市场。查处在工程建设中规避招标和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及不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查处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的行为;查处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违法操作,泄露标底和评委评标不公的行为,打击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此项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
(三)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和制止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等行为;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的活动;打击金融欺诈,捣毁“地下钱庄”;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此项工作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证监会福州特派办、保监会福州特派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
(四)强化税收征管。重点查处偷税、骗税、抗税、擅自减免税等违法行为。打击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制造、使用假发票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此项工作由省国税局牵头,省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五)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的审计。查处私设“小金库”、帐外经营、截留、坐支、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打击伪造各种票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打击非法彩票活动。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参加。
(六)加强外汇管理,打击骗购汇、逃套汇、外汇黑市行为。打击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捣毁外汇黑市“窝点”。重点打击利用信用证骗汇和在收付汇业务中逃套汇行为。查处重复购付汇、擅自将外汇利润截留和以自身结算收入冒充资本金入帐等行为。此项工作由省外汇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