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目标是要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和法定职责,建立由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执法机构分工明确、执法人员责任清晰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做到职权法定,责任落实,行为规范,程序公开,监督有力,从而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方法步骤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与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相衔接。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这项工作要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今年7月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
1.组织学习宣传。各级行政机关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深入宣传,大造声势,形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舆论氛围。
2.制定实施方案。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应于7月底前报省政府备案。
3.梳理汇集行政执法依据。各级行政机关要将本部门主管执行和配合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收集整理,汇编成文本或目录,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
1.确认执法主体资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行政管理权限,审查并确认各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资格,明确其法定执法、授权执法或委托执法的类别,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
2.落实执法责任。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执法事项层层落实到部门领导、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并明确每个执法岗位的执法权限、执法责任和执法程序。
3.推行执法公示。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决定》(赣府发〔1999〕31号)要求,将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依据、程序和条件等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