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领有内部资料准印证的宁波市镇海区委办的《镇海报》,最迟出版到2002年底。
(3)萧山、余杭在市改区后,其原来由市委主办的、持有国内统一刊号的《萧山日报》、《余杭日报》,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出发,可采取平稳过渡的办法,待适当时机,予以处置。
二、规范内部资料,严禁收费征订
1.整合同类内部资料
(1)原省老龄委办的《浙江老龄》与省委老干部局办的《浙江老年报》合并。
(2)撤销《政工导报》(省级公开刊物已有《政工月谈》)。
(3)撤销《浙江经济信息》(省计委已办有公开刊物《浙江经济》)。
(4)省级少数应整合但又确有需要的内部资料,划归经省编委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单位。
(5)各市级党政机关办的同类或重复的内部资料也应予以合并或撤销。
(6)部门、单位、学校合并或撤销,原办的内部资料也随之合并或撤销。
2.规范出版行为
内部资料编辑部不得成为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内部资料不得搞协办、联办、理事会、联谊会等,已有的应立即撤销。
3.严禁收费征订
内部资料只限于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赠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收费征订、刊登广告,不得组织或参加任何社会性活动,不得在任何媒体作公开宣传,不得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拉赞助。
4.改报形为刊形
整合后的内部资料,从2002年1月1日起,除只在企业内部分发的企业报外,机关、事业单位办的内部资料,报形的一律改为刊形出版。凡继续以报形出版的,一律作为非法出版物予以取缔。
三、整顿治理报刊征订发行秩序
1.严格控制报纸扩版涨价
(1)今年开始,从严控制各级党报的扩版。《浙江日报》扩版要报省委、省委宣传部审批;杭、宁、温三市党报不得突破对开12版,其他地级市党报不得突破对开8版。县(市)级党报版面的控制标准为:国内生产总值70亿元以上、人口50万人以上,有较强的领导班子、采编力量、经济实力的报纸,不得突破对开4版或4开8版;其他县(市)的报纸为4开4版。允许变更出版周期。
省级专业报暂停扩版。城市类报纸扩版必须有正当理由,有与扩版相适应的采编力量和经济来源,经批准方可扩版。
(2)上述报纸扩版或变更周期后,原则上不得提高报价。如确实需要提价的,市级以上党报报省物价局批准,县(市)级党报报市物价局批准。省新闻出版局凭物价部门的批准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