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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清理整顿报刊出版发行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清理整顿报刊出版
 发行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委办〔2001〕38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清理整顿报刊出版发行秩序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5月31日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清理整顿报刊出版发行秩序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报刊出版发行秩序的通知》(浙委办〔2001〕1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报刊出版发行秩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合出版资源,优化报刊结构
  1.调整、合并同类期刊
  (1)将《浙江通讯》与《今日浙江》合并、《共产党员》与《时代先锋》合并,分别建立新的期刊社。新的期刊从2002年1月推出。
  (2)省直机关同类期刊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理顺,进行调整合并。
  (3)合并后的期刊要以整合出版资源、提高办刊质量为目标,在办刊宗旨和栏目设置上作适当调整,切实增强指导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同时妥善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4)今后不再审批省、市党政机关新办公开发行的期刊。
  2.治理、规范县(市)报
  (1)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我省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持有国内统一刊号的县(市)级党报予以保留。
  (2)今后不再审批新办县(市)机关报。
  (3)各地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逐步推广《嘉兴日报》实行市、县(市)联合办报的做法,将内部县(市)党报作为市级党报的县(市)版。
  3.整治市辖区区报
  从我省的实际情况来看,市辖区办的报纸主要有三种情况,即:未经批准擅自创办的;县(市)改区后内部报纸改为内部资料的;持有国内统一刊号的。对不同的情况予以分类处理:
  (1)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关于区不办报的原则,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创办的市辖区报,即:杭州市上城区委办的《今日上城》、下城区委办的《下城报》、拱墅区委办的《拱墅报》、西湖区委办的《西湖报》、江干区委办的《江干报》、滨江区委办的《滨江报》,温州市鹿城区委办的《鹿城时报》、瓯海区委办的《瓯海报》,衢州市柯城区的《今日柯城》,台州市椒江区的《椒江信息》、路桥区的《今日路桥》等应在2001年12月31日前停办,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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