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2001年财政支出压力加大,需要财政保证的支出增多。在此情况下,要确保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必须强化收入征管。一方面,2001年我省经济发展较快,效益水平也有所提高,为实现财政收入较快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地方小税增幅偏低,通过加强征管还有较大的增收潜力。各级要认清形势,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收入征管力度。要严格贯彻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牢固树立均衡入库的观念,对企业和个人实现的税收,要及时征缴入库,避免“年中松、年底紧”。要在抓好重点税收的同时,重视加强对地方小税的征管,根据每个税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增收措施。要扎扎实实地做好税源普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堵塞收入流失,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进一步加强税收稽查,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继续大力清理历年欠税,特别要做好欠税大户的清欠工作,切实做到月税月清,防止产生新的拖欠。要抓住夏粮入库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做好农业税夏征工作。各级要强化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收入增幅较低、进度较慢的地区,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增收措施,把收入进度尽快赶上来,确保全省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
三、科学运筹资金,确保工资等重点支出需要
2001年以来,财政支出进度慢是预算执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1-5个月,全省财政支出进度比时间进度慢12.11个百分点,农业、科技支出分别完成预算的21.71%和15.41%,大大慢于平均进度。对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各级要加强资金调度,加快拨款进度,尤其是要加快重点支出进度。严格按照“先工资、后其他,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根据预算和项目进度,科学统筹安排支出,把应拨付的资金尽快拨出去,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支出进度较慢的地区,要科学调度资金,争取使支出进度尽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保工资正常发放是当前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工资发放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工资政策。对2000年7月1日起中央和省出台统一执行的必保工资项目,各地不得出现拖欠。对2001年以来新增加的工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全额执行,也可以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办法;没有条件的可暂不执行。二是要足额安排使用好工资性资金。对预算安排不能保证工资足额发放的,必须下决心调整预算,坚决停办一些不急需的项目,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确保工资性支出不留缺口。2001年,省继续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并已拨付各市。各市、县(市、区)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并将资金尽快落实到基层,确保工资发放。各级要加强对工资性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强工资专户管理。转移支付、困难补助和各级预算安排的工资性经费,要全部实行国库工资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工资发放。各级组织的收入,要按工资性支出比例直接缴入国库工资专户。四是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凡是县乡财政体制不合理的地方,都要从大局出发,尽快制定相应措施,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特别是定额补助逐年递减的地方,要尽早进行调整和完善,切实增强乡镇财政保工资的能力。五是加强对工资发放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确保工资发放的规定。及时调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进行通报,切实把保工资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做到全省不出现新的工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