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行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1)县级以上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主要包括: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本级政府事前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出台的政策;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分配使用情况;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对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政府采购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等。(2)县级以上政府各部门、社会服务单位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建立规范服务、内外监督的运行机制。各种税费和收缴、使用情况;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2、对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情况和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分配、福利待遇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公开形式。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以及政府上网、政府公告、开设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由本部门采取内部计算机联网、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思想发动,制定实施方案,进行政务公开试点阶段(6月到7月上旬)。一是在6月上旬召开全省推行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各地市、省直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实施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监督措施及组织领导等。各地市、各部门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推进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实施方案报上一级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省里选择2个省直部门,各地市选择1--2个地市属职能部门或1--2个县进行政务公开试点。
  (二)全面推行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阶段(7月中旬到10月)。县级以上政府及所属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本着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选择适当、有效的形式,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公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8月份,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等进行规范和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整章建制,深化提高阶段(11至12月)。所有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对推行下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总结,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标准,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部门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制定严格、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措施,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奖励、考核、监督办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