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切实组织好对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学习宣传法律,是知法、执法的前提。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
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全区“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切实搞好学习宣传工作。学习宣传贯彻
民族区域自治法,各级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把学习宣传这一法律提高到增强党性与法治观念,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努力增强学习贯彻实施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的模范。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
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各级人大、政府,承担着监督执行这部法律的重任,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好本系统、本部门的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这部法律,深刻领会法律的各项规定,在各自的工作实践中提高执行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水平。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自学、培训、讲座、研讨、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
民族区域自治法,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
民族区域自治法。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力求使这部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抓紧配套法规建设,落实好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各项规定。 新修改的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一部基本法律,它对民族自治地方在财政、金融、税收、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和人才的培养、引进等方面,作出了扶持和优惠的原则性规定。为了使这些规定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便于具体实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结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和我区的实际,加快制定自治区自治条例,以保证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真正落实到实处。我们要抓住机遇,在自力更生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基础上,依据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和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的支持,尽可能地用足用活
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集中力量加快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力争在“十五”期间有一个大突破。同时,要从我区的实际出发,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出贯彻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具体措施,为全面实施好这部法律创造有利条件。要不断探索和研究贯彻
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上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上级国家机关制定实施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应行政法规、规章、具体措施和办法,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