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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省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通知

   (四)取消的备案事项:
  1、病虫草抗药性监测报告
  2、农药示范试验
  十五、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9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对外投资抵押
  2、国有资产保质增质、工效挂钩考核指标
  3、出口商品贴息
  4、省直出口调度金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国有股权设置及管理
  2、厅属企业财务负责人任免
  (三)取消的审核事项:
  1、对外广告费付汇
  2、对外理赔和退汇
  3、出口货物远期收汇合同
  十六、省文化厅(3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设立省管美术品经营单位
  2、举办全省性美术品经营活动
  (二)取消的审核事项:
  1、文物修缮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文化厅负责审批的部分)
  十七、省卫生厅(10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项目
  2、卫生厅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医疗广告
  2、新、改、扩建校舍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
  (三)取消的审核事项:
  1、基本建设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自学考试的报名、毕业
  3、化妆品广告宣传
  4、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许可
  5、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印制
  (四)取消的备案事项:
  1、各市州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
  十八、省计划生育委员会(1项)
  (一)取消的核准事项:
  1、副处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生育第二个孩子
  十九、省地方税务局(14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个体户发生的修理费用分期扣除
  2、个体户购入的低值易耗品分期摊销
  3、省直集体企业清产核算
  4、集体企业清产核资
  5、演职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6、房产税减免税(微利企业)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油气田劳务范围
  2、营业税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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