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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的省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通知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跨省、市设置、迁移社会公路渡口
  2、高速公路营运车辆购置
  3、在港区内从事非港口业务
  4、港埠经营范围变更
  5、邻近港区工程建设的作业活动
  6、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报建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道路零担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认证
  2、船舶国籍登记
  (三)取消的审核事项:
  1、县、乡道上设置或迁移社会公路渡口
  2、水运企业新增省际运力
  3、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开业许可
  (四)取消的备案事项:
  1、水路运输服务许可
  2、年吞吐量超过100万吨的港口规划
  3、市(州)内零担货物运输线路
  4、市(州)内客运线路、班次
  5、路产登记
  6、专用公路建设计划
  十二、省信息产业厅(1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信息科技成果鉴定
  十三、省水利厅(10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农村电网改造规划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水利对外新闻发布及文稿
  2、大中型水库经营管理等级考核
  3、防汛物资调度核准
  4、减免堤防维护费
  (三)取消的审核事项:
  1、蓄水安全鉴定专家资格
  2、蓄滞洪区分洪运用
  3、水库三类坝
  4、建立水利水电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5、全省报汛站网、水情工作责任书、洪水预报评定标准、水文预报发布情况审核
  十四、省农业厅(12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水产品批发市场等级确定
  2、农业物化技术推广许可
  3、水产品加工、渔用饲料、渔机、渔网生产销售许可
  4、农村能源工程设计施工方案
  5、标准化种子检验室审查认可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一级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等级
  2、农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三)取消的审核事项:
  1、渔药厂立项
  2、饲料加工设备和技术进口
  3、申请建立省级农产品基地环境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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