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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10、强化中小学德育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德育作为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作为各级各类学校达标验收、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和德育先进学校的评选表彰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和评优工作。
  三、全社会共同关心,各部门通力合作,努力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11、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3号)精神,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江苏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规划和协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十五”期间全省要建设一批有成效、有影响、有特色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
  12、新闻宣传、文化、广播影视和出版等部门要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创作出版和播放更多更好的、有益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学艺术、影视作品,建立和完善评价、奖励、推荐优秀青少年文学艺术、影视作品的机制。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录像放映场所、经营性“网吧”的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信息管理等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电子信息产品和计算机网络的监管。严禁出版、销售、播放并坚决清除各种文化垃圾。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公安、司法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校园和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主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办好工读学校。
  1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家庭教育。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组织和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分类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中小学校要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与家长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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