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是:在我市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的基础上,到2002年,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100%,全市市区建成82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较为合理的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到2005年,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符合我市城市定位要求和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前实现我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
(三)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坚持政府领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卫生行政部门实施管理,纳入社区建设与发展之中,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3.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公有制为主导,非营利性质,建立以政府财政定额补助为主的投入补偿机制。
4.坚持在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调整和控制卫生资源的配置与增长,做到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方便群众。
5.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做好健康促进工作。
6.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二、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
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具体体现,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把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社区两个文明建设规划,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组织实施。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表彰社区卫生服务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各级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及考核评估工作。卫生、计划、财政、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人事、教育、建设、计划生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街道办事处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负有重要责任,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社区内各方面力量,支持、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必需的业务用房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切实支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四)社区居委会要协助社区医务人员开展入户服务,积极支持并参与健康教育和社区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