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建设,提高运用网络收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信息网络规范化建设,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要不断扩大信息网络覆盖面,挖掘信息资源。信息工作人员要学习应用新的信息技术,熟练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调阅、传输、存储和加工信息,实现信息处理规范化操作。
五、提高信息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提高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必须下大力量抓好信息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1.报送信息审核把关制度。一般性政务信息,由办公室分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审定签发;紧急重大信息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发,报送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的3小时。2.领导批示督办反馈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市领导对办公厅信息刊物所作批示的督办反馈工作,并将落实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所报的反馈情况要有背景、过程、措施和结果。3.重要信息约稿制度。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将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工作需求,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约稿,承接任务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按内容和时限要求上报。4.信息采用月通报制度。按照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对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每月实行计分考核,予以通报。年终汇总情况作为单项考评结果计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5.评比表彰制度。每年评选政府系统优秀信息工作单位和优秀信息工作者,并进行表彰。
六、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一)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帮助信息工作人员及时了解上级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要定期对信息工作进行分析,给信息工作人员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为信息工作人员参加重要会议、阅读文件、学习掌握政策、开展信息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二)要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都要按照信息工作岗位人员素质的要求,配齐信息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要有敬业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要适时组织形式多样的信息工作交流和培训,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有针对性的指导。
附:天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评价办法 (试行)
附 天津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一、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