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意见的通知

  3.为推动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对于查出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震慑统计违法者,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
  4.大检查基本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于8月25日前将总结报送省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为:(1)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2)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附案件的具体材料和案件曝光材料);(3)统计基础工作情况;(4)当前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和对策。重点要对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情况、症结和解决办法进行总结分析和提出建议。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大检查的顺利进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远海同志任组长的“贵州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还将共同组织督查组,于6、7月份赴各地了解、督导大检查的组织实施情况。
  各地(州、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本地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大检查中通力配合,共同做好大检查工作。属省直有关部门垂直领导系统的检查工作,由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贵州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贵州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远海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郝嘉伍 (省统计局局长)
      张贵平 (省统计局副局长)
      武鸿麟 (省监察厅副厅长)
      邹 杨 (省司法厅副厅长)
      季 林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罗福泽 (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卢庆祥 (省司法厅法规仲裁处处长)
      林登富 (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行处处长)
      李 青 (省统计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武红卫 (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助理调研员)
      刘 红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851)-5285742、5285774

d26658--010924clk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