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1〕9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科技兴贸”是我国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发展的重大战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对调整我省经济结构,扩大对外贸易,建设开放型经济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由资源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实施国家科技兴贸战略,省外经贸厅、科技厅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了《云南省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经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现将《云南省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五月十五日
云南省科技兴贸行动计划
“科技兴贸”是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在外经贸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出口的重要战略。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对调整我省产业结构,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对外贸易,推进我省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依照国家经贸部、科技部制定的《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结合西部大开发和云南实际,特制定《云南省科技兴贸行动计划》。
一、宗旨与目标
1.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加大对科技兴贸的投入和扶持,围绕实现把云南建成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三大目标;结合可持续发展、城镇化、全方位开放和科教兴滇四大战略;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国际技术贸易市场开拓、绿色通道、人才资源开发五大工程,使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十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我省外资进出口持续、快速增长。
2.目标: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及《云南省外经贸发展“十五”计划》,实施云南省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初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科技创新为动力的科技兴贸新机制;实施五大工程取得显著成效;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由2000年的2.4%,上升到2005年的12%,2010年的22%。
二、实施五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