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有序地向国外、省外输出劳动力。国际劳务输出,改变单一的承包大型建筑工程和体力型劳务输出方式,把官方和民间力量结合起来,多渠道、多方式地组织劳务输出;国内劳务输出,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根据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和劳动力的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我省人才和劳动力向西部地区有序输出。
--加快建立职业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实行劳动预备和就业准入制度,大力推行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3.社会保障
继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养老、失业、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覆盖面,提高征缴率,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证资金来源,完善现行统筹机制,提高统筹层次,基本形成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做好与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并朝着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保统一”的方向发展。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形成以基本社会保险为重点,以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定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养老保险。建立覆盖城镇所有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体系。完善省级统筹办法,加强基金调剂,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费收缴办法,规范各种规章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省城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及其职工中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的缴费办法。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等基本医疗服务设施与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医疗机构、患者和社会保险机构三方有效制约的机制。基本实现市、州级统筹,保证基金收缴与支付平衡。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的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医疗救助体系。
--失业保险。完善用人单位、职工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的机制。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完成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实现失业保险由县级统筹向市、州级统筹的过渡。建立省级调剂金,提高基金调剂能力。健全和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其它社会保险。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建立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相结合的机制,实现工伤保险社会化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实现生育保险基金社会化管理。
--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实施社会保险覆盖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统一征缴机制,对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征缴,提高征缴效率。建立多渠道的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机制。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使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水平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采取安全、灵活的投资组合,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推进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等保障事业的社会化进程。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宏观调控、民办公助、法人管理、实行成本核算的新机制。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工作,逐步加大社会救济力度。
(十)人口、资源与环境
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生态建设,遏制生态恶化,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1.人口
--继续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持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体系。把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和手段加强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强对人口机械变动的引导和调控,使人口结构的变动与经济结构的调整相适应。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设。
--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建立和完善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形成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
2.生态建设和保护
以建立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为目标,以恢复、保护和发展森林植被为中心,以防治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为重点,以封山育(护)林和种草护坡为主要方式,从保、退、造、补、封等方面入手,加强综合治理,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是:继续组织实施三峡库区、清江流域及汉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建设的综合治理,抓好神农架等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使三峡、隔河岩等重点水利枢纽工程长期发挥效能。进一步抓好三峡库区、丹江库区、大别山南麓、清江流域、桐柏山区、汉江中游、幕阜山区、江汉平原周边浅丘区生态建设的综合治理,同时做好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汉江中上游和鄂东水土流失的防治,以及长江、鄂北岗地防护林建设,建立防风林带和农田林网为主体的多功能防护林体系,抓好部分县(市)生态农业示范,扩建新建部分重点地区自然保护区。
3.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依法保护和开发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和工矿用地整理和复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坚持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积极推行水务管理体制,做到流域、城乡、供排等水务一体化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和可持续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勘探管理,实行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分制运行,促进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有序发展。控制矿产开发利用总量,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加强优势矿产的勘查和开发,有效保护和开发地质遗迹等自然遗产。
4.环境保护与治理
继续抓好“三河”(小清河、竹皮河、府河)、“三湖”(东湖、墨水湖、磁湖)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督,加强对重要流域段面、重点区域水环境治理及酸雨控制区的大气污染治理,按照水功能区划,加强水源地保护,控制污染总量,提高“三废”综合利用率及危险废物处置、收贮水平,改善城乡环境质量。重点启动以长江流域湖北段、汉江流域湖北段水污染问题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工程,改善长江中上游、汉江流域水污染状况。加强对酸雨控制区的治理,以西气东输为契机,重点改变沿线地区的燃料结构,提高城市气化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抓好重要行业的污染防治,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源。继续推行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和污染源的全面达标和持证排放制度,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大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对电磁辐射及放射性废物的监测,提高处置能力。
5.防灾减灾
以抗御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为重点,继续搞好大江大河治理,提高江汉平原和鄂北岗地防洪抗旱能力。提高大中城市及三峡工程等重大工程防震减灾能力,开展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勘查防治,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抓好长江流域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湖北中心、新一代灾害性天气立体监测网、湖北省气象服务综合系统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水平与防灾减灾气象服务能力。
四、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建设
(一)观念环境
“十五”时期,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新观念,不断适应新的时代发展要求。一是破除“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的观念,树立干大事业、求大发展的雄心壮志。二是破除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观念,树立求真务实、实干兴鄂的思想作风。三是破除自我封闭、自我感觉良好的观念,树立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四是破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观念,树立创新意识、进取意识。五是破除盲目跟风、大哄大嗡的观念,树立扎扎实实、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