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2003年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及计算机网络知识教育。2001年,在全省普通高级中学和大中城市的初级中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3年,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初级中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5年前,全省中等以上城市的中小学都能上网,边远贫困地区的县和县以下的中学及乡镇中心小学与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联通。2010年前争取全省90%以上独立建制的中小学都能上网。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少数中小学校也可配备多媒体教育设备和教育教学资源。
(七)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大、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所需师资培养。开发和建设信息技术教育资源库。加强信息技术的学科教学,改革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我省信息产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八)切实加强对我省信息产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规划,设立继续教育专项费,促进其知识更新,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二、大力吸引国外和省外高层次信息产业人才
(一)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直通车”。对我省信息产业发展急需的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我省工作,不受城市落户指标限制,及时办理调动和落户有关手续。如其家属暂时找不到接收单位,只要将其档案交由调入地人才中心管理,即可办理调入手续;其子女在落户地就近入学、入园。
(二)设立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信息产业创业资金。从信息产业发展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金,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创业。
(三)省政府设立引进信息产业人才专项资助经费。对我省信息产业部门从国外、省外引进的知名专家、学者每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资金5--10万元。
(四)采取优惠措施积极引进信息产业相关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为我省信息产业服务。从2001年起,每年将我省信息产业毕业生需求列入我省重点计划,充分保证信息产业对毕业生的需要。对于省内高等院校信息技术专业毕业的暂时未落实单位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其户口和工作关系可以落在省内大中城市,其档案由当地人才中心管理。
(五)对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户口可以保留在原来城市。对于你省外和国外引进的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其工作关系和户口根据个人志愿可以落在我省大中城市。
(六)高薪聘请国内外知名离退休专家来我省从事专职、兼职工作,待我省专家博士后公寓落成后,对少数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优先进住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