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宣传文化。
--任务指标:
1.深入开展残疾人自强、社会扶残助残、残疾人工作者公仆形象典型的宣传活动;
2.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深入开展助残与自强活动;
3.公共文化机构要努力满足残疾人的需求,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4.实施精品战略,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动员和感召社会。
--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和残疾人事业。省和有条件的市州电视台要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县(市、区)广播电台要加大宣传残疾人专题节目的力度,各地综合性报刊开辟有关残疾人内容的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活动;要大力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把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活动。要把志愿者助残行动落到实处,形成相对稳定、较为完善的志愿者服务网络。
3.公共文化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积极吸纳残疾人参加;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服务,省及有条件的市州图书馆要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馆(室)。
4.举办“吉林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做好“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奋发文明进步奖”和“全国各地广播电台专题节目展播”活动的评选、推荐工作。省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参加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艺术调演和第四届全国盲、聋校学生艺术调演。
(八)体育。
--任务指标:
1.组织残疾人普遍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愉悦身心,提高素质;建立和完善省、市州训练基地,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
2.积极参与2001年--2005年国家组织的主要体育赛事,展示才华,增进理解,为国、为省争光。
--主要措施:
1.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各类残疾人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管理,分类指导。
2.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掌握方便、实用的健身方法。城镇社区、农村乡镇、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使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达到10%。
3.省和各市州的体育场馆,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体育训练。建立残疾人运动员多级培训体系,培训和选拔优秀残疾人体育运动员。
4.举办全省残疾人体育运动会。组织优秀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争取优异成绩。
(九)社区服务。
--任务指标:
1.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
2.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
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在部署、规划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纳入社区建设的内容;社区建设协调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
2.社区各类服务机构,设施要开辟适合的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配置适宜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器具,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服务。
3.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组织做好为残疾人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以家庭康复训练为重点的社区康复;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残疾人基本生活;在社区服务网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机会;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家政、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