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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意见》的通知

  鼓励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在职自学,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有条件的可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想方设法为年轻干部进修深造创造必要的条件,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外大学进修深造,到国内、境内高等院校进行短期的管理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了解国际惯例,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2.加强实践锻炼。
  把年轻干部放到各种岗位特别是艰苦环境和关键岗位上去锻炼。有计划地从基层选调一批年轻干部到市、区、县级市党政机关挂职或任职;从市、区、县级市党政机关选调一批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或任职;适当安排年轻干部进行跨地区的交流和在机关内部轮岗,使年轻干部得到更为全面的锻炼。重视党政正职后备干部的培养,及时把他们放到地方党委或政府的常务副职、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岗位、部委综合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岗位上锻炼。尤其要通过交流等措施,让党政正职人选既熟悉政府工作,又熟悉党委工作,成为复合型领导人才。重视给年轻干部压担子,让其在领导岗位上挑重担,得到锻炼。敢于给条件比较成熟、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委以一把手的重任,使他们增强统揽全局的能力,全面提高领导水平。
  3.加强监督管理。
  要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对年轻干部加强理想教育、宗旨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他们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社会主义的信念,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性,遵守党纪,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引导和帮助他们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严于律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对待名位和权力,过好名位关、权力关、金钱关、色情关和人情关。通过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诫勉制度、谈话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帮助改正。对一些思想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要及时果断调整。
  (二)进一步抓紧抓好选拔工作。
  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0号)和中共广州市委《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穗字〔1999〕11号)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并要取得新的进展。
  1.明确选拔目标。
  市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至少要各有1名35岁左右的干部,正职中应有一定数量的35岁左右的干部;市直局级单位的正、副处级干部中应有一定数量的30岁左右的干部,35岁以下的正处长至少要有1名;区、县级市党政领导班子要各有1至2名35岁以下的干部,正职中应有一定数量的35岁左右的干部;区、县级市中层干部和街、镇领导干部中应有一批30岁左右的干部,35岁以下的正职要有一定的数量。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抓紧选配年轻干部,确实有困难的,结合机构改革积极选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在2003年换届前,由上级党委逐步选派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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