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我市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意见》的通知
(穗办〔2001〕13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经市委同意,2000年10月31日召开的全市干部工作暨党校工作会议上印发了市委组织部草拟的《我市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意见》。最近,市委组织部对照省委办公厅2001年4月25日印发的经过修改的《广东省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办发〔2001〕9号),对《意见》作了修改。使《意见》的要求跟省委的要求一致起来。现把经过修改的、市委同意的《我市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一日
我市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意见
根据省委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的目标以及市委对这两项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
我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又出现相当一部分领导班子没有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及知识和专业结构,不少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还不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因此,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
(一)进一步抓紧抓好培养教育工作。
要根据年轻干部的特点,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进一步抓紧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尤其在加强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加强监督管理3个基本环节上下功夫。
1.加强理论培训。
引导年轻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中共党史、近现代史,掌握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和要求,了解中国的历史和党的优良传统。
坚持以各级党校为主渠道,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理论培训。市委以市委党校为阵地,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45岁以下的正处级以上干部普遍轮训一次,每期时间不少于3个月。继续办好各级党校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讲座、组织专题研讨班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抓好年轻干部的在职学习。引导年轻干部把理论学习与党性锻炼相结合、与研究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与总结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相结合,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水平,并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