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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意见和招商引资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说明:各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包括各开发区
  (二)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目标任务
  1、省交通厅实际引进外资5000万美元;
  2、省计委、省经贸委(含各行业协会)、省外经贸厅各实际引进外资3000万美元;
  3、省农委(含省乡镇企业局)实际引进外资2000万美元;
  4、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办、省旅游局各实际引进外资1000万美元;
  5、省政府办公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厅、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药品监督局、省地税局、省行管局、省贸促会各实际引进外资500万美元;
  6、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上海办事处、广州办事处、深圳办事处、厦门办事处各实际引进外资1000万美元;
  7、裕安公司、深安公司、黄山公司各实际引进外资500万美元。
  说明:省政府部门和单位引进的外资必须是其在整个利用外资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引进的国外直接投资,指标按项目考核,既体现在各市的任务中,又单独考核,但总量上不作重复计算,含在7亿美元总目标任务之内。从省外引入的内资可以按汇率折算成等额外资进行考核,但从国家部委争取的各种补助、基金、转移支付以及银行贷款等,都不作为考核内容。

         2001年全省招商引资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和全省发展开放型经济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现将今年全省招商引资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开放步伐”宣传,营造招商引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提高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扩大开放意识和优化环境意识。(牵头责任单位: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并对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际通行规则、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的有关文件进行清理、修订;对省明令取消的行政性审批、行政性收费项目,开展跟踪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立即整改。这项工作,年内完成。(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卡和收费许可证制度、行政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省级以上开发区实行一个口子收费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这项工作,上半年完成。(牵头责任单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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