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2001年
广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1〕59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纠正行业之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2001年广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1年广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2001年我区的纠风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实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不正之风的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促进部门和行业风气的好转,为实现我区“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提供政治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继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这是今年纠风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必须加大治理力度,务求取得新的成效,一是结合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整顿药品价格秩序和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降低企业自主定价药品的虚高价格和部分政府定价药品的过高价格,规范各类医疗服务价格,积极推行药品和医疗服务明码标价、住院费用一日清单等项制度,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验证审核,坚决取缔无证照、证照不全和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巩固取缔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的工作成果,防止反弹。二是积极推行药品招标采购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落实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要在全区各地、市普遍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药品招标采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防止借“集中招标采购”之名乱收费和搞“暗箱操作”。要加强对医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