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要面向国际、国内两大市场,按照市场需求确定主导产业和产品,努力构建我区农产品通往国际国内的桥梁,提高示范园区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从而使示范园区建设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坚持发挥区域特色优势。示范园区主导产业、产品的选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资源优势、气候优势和区位优势,尤其要充分发挥我区南亚热带资源优势、“冬季温室”气候优势和大西南出海通道区位优势。依托优势条件,发展特色产业,生产特色产品。
(三)坚持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相结合。示范园区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力求专业化,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形成集约化经营的格局。
(四)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要应用现代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促进主导产业的升级,提高农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提高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实现农业经济与现代科技的有机结合。
(五)坚持以带动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为目标。示范园区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的选定,要与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相结合,通过发挥园区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带动当地农民发展市场潜力大、地方特色突出、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和产品,优化产业、产品结构,进而实现增产增收的目标。
四、园区建设和管理体制
示范园区建设要按照政府创环境、社会办企业、企业搞建设的机制来进行,创新建设和管理体制。要改变过去主要靠政府行为、缺乏市场机制推动的建设和管理方式,按照市场经济模式来推进示范园区的建设及管理。
(一)进行投资体制创新。建立以农民和业主投资为主体、社会融资为补充、政府适当扶持的多元化投资新型机制:
1.示范园区建设资金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来筹措。要实行项目投资业主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有、集体、私营、外商一齐上,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企业前来投资建设。
2.政府适当补助启动建设资金。“十五”期间,自治区将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自治区水利、交通、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水产畜牧、农机、科技等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也要安排一部分支持示范园区的建设。有关地区行署,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安排适当的配套资金投入示范园区建设。政府的投资由负责农田园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法人使用,农业、水利等部门要组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政府投资和各种专项资金投入,待基建项目完成后再交付园区负责管理。
3.吸引农村信用社资金投入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实行股份制经营,建立产融结合的农村金融合作服务体系,办成真正的农民自己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