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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农业厅、科技厅关于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
 发展计划委员会、农业厅、科技厅关于
 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1〕30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农业厅、科技厅制订的《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四月三十日
          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总体规划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农业厅 科技厅
             二00一年四月四日)

  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是我区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自治区人大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重点建设南宁、玉林、梧州、贺州、桂林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沿海、桂中、右江河谷、贵港、桂西北等现代农业实验区。”为了加快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步伐,全面勾划未来5年内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蓝图,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把握我国即将加入WTO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三大战略、六大突破”决策和“1234610”工作思路,综合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现代农业生产手段和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农户为基础,以企业为依托,建设5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5个现代农业实验区,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产业化水平,带动农民增加收入,树立广西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典型,为我区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积累经验,探索一条适合我区的农业现代化建设道路。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未来5年内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经过5年建设,5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5个现代农业实验区总体上达到劳动生产率高、土地产出率高、投入产出率高、科技贡献率高、市场占有率高,以及农田标准化、操作机械化、管理企业化、产品市场化、生态良性化的“五高五化”要求,建成集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以及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培训、观光多功能于一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区和辐射区内的农民收入年增长速度要明显高于当地。在时间上,要求1年起步,2年成雏形,3年见成效,4年上规模,5年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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