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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条码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进一步深化我省条码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1〕56号 2001年5月10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条码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条码工作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条码是由一组规划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用以表示一定信息的自动识别符号。推广条码技术对于我省企业应对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速形成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对我省进一步推广条码技术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条码工作的重要意义。我省开展条码工作十年来,已有约5000个生产企业、40000多种商品采用了商品条码,千余个商场、超市(连锁店)实现了自动扫描销售;物流、交通运输、邮政、工业生产等领域也通过应用条码技术初步实现了自动化管理。但与发达省市比较,我省在条码应用的普及率、条码应用面以及物流条码的应用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条码技术在经济信息化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交、商贸企业要实现现代化,加速与国际接轨,必须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广泛应用到物资生产、运输、仓储、配送、销售等过程,以协调生产,提高应变能力。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无条码商品必然会被逐步挤出市场。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条码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开拓思路,积极进取,加快条码技术普及步伐。
  (二)商品条码普及的重点领域。下列40多大类产品包装及其外包装箱要普及应用条码,超市自加工商品属于该范围的也要申办条码。这些产品是:加工食品、调味品、饮料、茶,烟、酒,保健食品,水果、蔬菜、生鲜食品;日用保洁品,化妆品,日用玻璃、陶瓷制品,日用搪瓷、金属、塑料制品,日用医疗用品、药品,日用小工具,日用小百货,日用小杂品;文教办公用品,照相器材,体育用品,乐器,棋、牌,儿童玩具,音像制品;钟表、眼镜,家具,日用交通工具,家用电器,日用通讯器材,装饰材料,信息化家电用品;床上用品及房间用品,服装,针织品,绒线及绒线制品;鞋、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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