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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改革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对教育的统筹权,基础教育实行县乡两级办学、以县管理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及学校的设置和调整,负责教师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师工资的发放,负责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筹措和日常经费的管理,负责承办县城镇各类教育和全县(市)高中阶段教育。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初中、小学校舍建设和维修,组织社会力量办好学前教育、成人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改革基础教育办学体制。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前提下,允许引入市场机制,设立少数民办小学和初中,以满足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学前教育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多渠道举办,形成以社区为依托、社会办园为主体、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地方政府办好骨干示范性高中,同时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支持办学条件较好的公办高中与社会力量联合办学。对社会力量办学要加强引导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改革教师工资管理体制。建立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由县统一发放的管理体制,各市、县政府要合理划分县、乡事权,抓紧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上划县级财政统管的办法。教职工工资要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设立教职工工资专户,按照编制部门核准编制、人事部门核准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的要求发放教职工工资。各地应首先确保国家规定的工资项目和离退休费及时足额发放,对省出台的津贴、补贴项目可视当地财力状况量力而行,但要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三、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大危房改造力度
  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是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和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必须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重要意义,按照适度规模办学要求,采取积极措施,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
  各地要以县为单位对中小学布局调整进行统筹规划。按照城市和农村乡镇村发展规划要求,综合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各方面因素,确定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方案。中小学办学所在地应尽可能向城镇集中,有条件的学校要发展寄宿制,鼓励农村中小学生到城镇就读。在坚持学生方便入学的前提下,扩大中小学服务范围。完全小学施教服务人口1万人左右,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设立低年级办学点;每年初中施教服务人口3--5万人,原则上每个乡镇兴办1所初中,人口较多的乡镇可增设1所;每所高中(含职教)施教服务人口在10万人以上,主要在县城办学。
  中小学布局调整要与危房改造相结合。各地要在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的基础上,对按规划需要改造的中小学危房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核实,以此为依据制订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不在学校布局规划内的危房应坚决拆除。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关键是改造、重建好规划定点学校,以满足规模扩大和师生在安全、整洁的教室中安心教学的需要。校舍的改造、重建应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严禁搞脱离当地实际的建设。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目标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要做好科学规划、地质勘探和设计工作,确保施工质量。改造后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须在5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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