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法制建设,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道路运输管理体系。要加快道路客货运输的法制建设步伐,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道路运输法规体系,省交通厅要组织力量对《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修订意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并抓紧制订有关道路客货运输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等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道路客货运输全体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道路客货运输的监管力度。要加强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实行办事、审批公开,确保公正、公平地履行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根据“精简、精干、高效”的原则,完善道路运政管理体系,优化人员结构;要加大运政稽查力度,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
(五)停止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权有偿出让,减轻经营业主的负担。今后一律禁止实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权有偿出让。对已实行客运线路、货运配载专线等经营权有偿使用的,一方面要立即禁止新的有偿使用或拍卖行为,另一方面对已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或拍卖费的,期满后必须立即停止收费;尚未实行的,今后一律禁止实行,擅自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禁止客货运输经营权私自转让,对私自转让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要没收非法所得,收回其经营权,对擅自购买运输经营权者,行业主管部门不予认可,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自负。要积极探索新的调控手段,实行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以进一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六)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产业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的技术进步。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完善经营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尽快改变企业技术装备落后、科技含量低的状况,加快车辆更新和车型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淘汰老旧车辆,降低耗油成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的承包、租赁经营形式和经济关系,做到责权一致、风险共担、收费合理,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完善道路客货运输网络,加快道路运输站场建设。道路运输站场有很强的公益性,在城市规划、征地拆迁、投资补助等方面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并坚持政府投入与企业自筹相结合的发展路子。各级政府要按照全省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十五”计划纲要和“一主五辅”的总体布局规划要求,将道路运输三级枢纽站场建设(国家级、省级、区域级公路主枢纽)纳入地方交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
三、清理整顿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