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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5月31日前,各地市制定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转行、改制或关闭及录像放映场所压缩、关闭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文化厅;
  6月底前各文化(音像)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当地业已取缔的或自发形成的音像集中经营场所予以全部清理和关闭。
  7月起具体实施经批准设立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转行、改制或关闭工作及录像放映场所压缩、关闭工作方案;
  12月总结验收。
  3、“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按照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通知》(陕通联〔2001〕22号)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文化、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系列文件、法规,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要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及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抓住要害,突出重点,制定好当地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文化市场的全面整顿和规范发展。
  (二)要以开展电子游戏、“网吧”及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书刊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为重点,兼顾文化市场现存的其他问题,如艺术品市场制假卖假、私下交易、逃避税收,以及一些人打着所谓“行为艺术”的幌子,宣扬有严重政治问题、色情、淫秽、暴力、荒诞等问题,严重危害艺术品市场正常秩序的问题;歌舞娱乐场所中的色情陪待问题;农村庙会等集会期间的色情淫秽表演问题;电影拷贝走私问题等。要以点带面,不断推动治理整顿工作深入发展。通过专项治理整顿,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得到明显遏制,使非法经营活动者得到严厉惩处,让人民群众对治理结果感到基本满意,取得文化市场治理整顿的阶段性成效。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我省经济快速发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三)落实责任,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文化、新闻出版、通信管理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制度的建立把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切忌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以务实精神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和场所,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失察人员的责任。对于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电子游戏、网吧、音像制品、书刊等经营场所经营,或者为违法活动通风报信提供保护,干扰国家机关公正执法的,要坚决依照党纪政纪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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