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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按照文化部的统一部署,下半年在全国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音像市场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整顿音像零售、出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反动、淫秽、盗版、走私等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陕文市[2001]5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音像放映场所的压缩整顿工作。根据文化部上海会议精神及我省录像放映业实际,今年底前,全省11个地市所在地城区(含西安市城六区)除专业影剧院外的录像放映场所全部关闭,其他录像放映场所明年底全部关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妥善处理和及时解决关闭工作带来的问题,确保文化市场稳定。
  (三)书刊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以打击清除淫秽色情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以规范发展为原则。
  市场整顿和规范的范围是:1、所有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重点是列入今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的西安市胜利路非法书刊零售市场。2、所有出版物经营单位。重点是西安市东六路社会办二级书刊批发单位。3、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是自编自印、非法盗印、无证照经营书刊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书刊市场整顿和规范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书刊市场,彻底清除色情、淫秽、凶杀暴力、宣传愚昧迷信与伪科学类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查处“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案件及违章经营活动;坚决取缔各种非法的流动摊点。
  书刊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重点是:清除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查缴宣扬封建迷信与伪科学类、淫秽色情以及其它违禁内容的非法出版物;打击和收缴盗印、盗制及仿造、假冒出版单位的书报刊。对清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四)“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以规范发展为原则。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本着“促进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有”的指导思想,坚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精神及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积极配合通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集中3个月时间,对各界群众反映强烈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不健康电脑游戏,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具体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积极配合。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和注册登记的“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按照省通信管理局、文化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陕西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实施细则》,重新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网络文化准营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不予重新审核登记。清理整顿期间,一律停止审核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结束后,严格把关,从严审核。第二,要切实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脑游戏活动的管理,严禁经营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对违反规定,经营不健康电脑游戏的,要坚决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第三,要积极做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前置审批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法规培训及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网络文化准营证》的印制等工作。《网络文化准营证》由省文化厅统一印制。第四,要用科技手段实施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对此,文化部正在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研制“网络文化过滤系统”,以有效控制和管理不健康电脑游戏活动。这一软件推出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使用和推广工作。第五,由省文化厅统一制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向营业场所颁发“未成年人限时进入”等内容的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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