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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的目标是:进一步整顿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巩固去年专项治理成果,彻底解决电子游戏危害问题;以清理压缩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和录像放映场所为重点,开展音像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清查书刊市场,清除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宣传愚昧迷信与伪科学类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全面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二、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
  针对全面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工作的4个重点和要求,各级文化、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完成好各项清理整顿任务。总的工作原则是:迅速行动,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推动文化市场的全面整顿。
  (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整顿和规范以彻底解决电子游戏危害为原则。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针对去年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后,非法电子游戏经营活动反弹严重、回潮趋势明显的问题,自2001年5月至7月再次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治理整顿工作。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办发[2000]44号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7部门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57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娱乐服务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陕政办函[2000]134号)以及文化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再次重申:今后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也不得审批通过重新审核登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增添和更新电子游戏设备;继续严厉打击利用电子游戏机赌博等非法经营活动,对查处的符合国办发[2000]4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文化部文市发[2000]31号文件明令禁止设置、使用的58种机型,要坚决收缴予以销毁。对已经审核批准的经营场所,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社会监督,继续实行警示牌制度和公布举报电话制度,如有违规,坚决取缔。
  (二)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和录像放映场所的清理整顿以全面关闭为原则。
  文化部在今年初决定,年内要基本关闭剩余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我们要坚决地推进这项整顿工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关闭”的原则,积极做好各音像集中经营场所年底前的转行、改制或关闭工作。陕西省文化厅负责新欧亚音像制品批发市场和长泰音像制品批发市场的转行、改制或关闭工作;西安市新闻出版局负责西安电器城、团结中路综合市场、丰庆路旧货交易中心中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转行、改制或关闭工作;宝鸡市文化局负责金州商厦中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转行、改制或关闭工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争取支持和帮助。同时,要主动与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沟通联合、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为确保这项任务的完成,必须做到:1、各审批部门要在5月底前制定出工作计划报省文化厅;2、各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部门从现在起就要进行萎缩性治理,逐步疏散业户,减少最后关闭时可能出现的振荡;3、各级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形式,向有关物业管理部门和广大经营者宣传国家在音像市场发展方面的基本思路,明确鼓励发展和限制打击的政策导向;4、学习推广上海市成功转化东部批发市场的经验,把清理整顿集中经营场所与深化音像流通体制改革创造性地结合起来,大力推进连锁经营、超市和电子商务,加快区域性音像批销网络的建设;5、在集中经营场关闭之前要扎实认真地做好音像市场的管理工作。决不允许心慈手软,客观上导致现有集中经营场所非法音像制品的泛滥。同时,各市、县、区文化部门对辖区内已明文取缔的音像制品经营场所要加强监管,对回潮的非法经营活动要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决予以取缔。要以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去认识关闭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实践证明,以招租招商方式建立起来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不符合音像市场发展趋势,也没能促进和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而是阻碍了民族音像业原创力的发展,侵犯了知识产权;这种集市经营方式还造成恶性竞争,成为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甚至发生不法分子煽动业户集体抗拒执法,围攻、殴打、报复执法人员的恶性事件,严重扰乱音像市场秩序。对此,必须认识明确,态度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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