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
全省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政发〔2001〕26号 2001年5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4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数起重大伤亡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为迅速扭转我省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根据国务院4月28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1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煤矿安全、化学危险品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5方面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认真细致地进行专项治理整顿。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整顿,使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明显好转,“四项指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搞好全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省政府成立陕西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组长由巩德顺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长助理、省经贸委主任张海南、省经贸委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司南、省公安厅厅长胡太平、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曹文甫、省国防科工委主任张涛、省消防局局长杜承章、省石化行业办公室主任潘友民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经贸委、省国防科工委、省公安厅、监察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文化厅、教育厅、卫生厅、省煤炭局、乡镇局、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电局、消防局、省总工会、省石化行业办分管领导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5个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爆物品安全治理办公室设在省国防科工委;道路交通运输及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煤矿安全治理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局;化学危险品安全治理办公室设在省石化行业办;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办公室设在省消防局。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