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
(5)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7)竞争党委工作部门中层领导职位的须是中共党员。
(8)参加竞争的人员任职资格∶
竞争正职职位∶现任正科级以上干部,副科长,任职满两年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职满一年的副主任科员;
竞争副职职位∶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和任职满两年以上的科员。任职时间计算以2001年8月31日为线。
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竞争上岗,应按现职级来确定其资格;其参加竞争上岗的现任职级不满规定年限,可参照其在军队任相应行政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
(9)各单位根据本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单位实际提出的条件。
基本程序和方法步骤
中层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采取职位资格竞争,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定位的方法进行。其基本程序和方法步骤如下∶
1、制定方案 各单位按照本细则和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市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明确竞争的职位、范围、条件、方法、步骤及工作时间安排等有关具体事项。
2、审批方案 各单位的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在收到“三定”方案一周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市竞争上岗办公室审批,未经批准同意的方案不得实施。上报材料包括∶(1)本单位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2)符合竞争上岗资格条件人员名册;(3)“三定”方案复印件。
3、公布方案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市竞争上岗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在本单位内部公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干部积极参与竞争。
4、确认资格 个人填报《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组织审查确认。如符合两个职位条件的,可同时报两个职位。各单位依据竞争的资格条件,对报名竞争人员逐个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布。
5、笔试 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笔试主要测试作为中层领导干部应掌握的政治理论知识、应知应会的基本常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能力。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行政管理基本知识、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题由省竞争上岗办公室组织命制。考试时间由市竞争上岗办公室根据市委指示和省竞争上岗办公室的部署来确定。评卷工作由市竞争上岗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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