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景区管理和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各景区景点要通过聘请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充实景区管理干部队伍;加强对景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要严格执行导游和景区讲解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讲解技能,使其做到敬岗爱业、科学讲解,积极宣传景区景点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引导游客科学全面地认识景区景点的自然文化价值。对不能适应的景区管理和导游、讲解的人员,必须坚决予以辞退或调换工作岗位。
四、着力解决景区景点旅游服务和接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景区景点旅游接待服务区建设要符合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防污设施要与项目主体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峨眉山景区建设和管理经验,结合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工作,绿化、美化、净化周边环境,切实解决好排污、卫生、噪音等问题。加快景区景点和旅游沿线的旅游厕所建设,各景区景点和旅游沿线要根据游客量配套相适应的旅游厕所,做到合理布局,认真解决好旅游厕所的卫生问题,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景区要在9月底以前彻底消灭不卫生旱厕,建成一批高质量的旅游卫生厕所,同时建立健全旅游厕所的全日制保洁制度,切实改善旅游厕所卫生。加快景区内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景区内的交通、通讯和游览条件,增设景区内的停车场所和游人休息服务设施,设立标准、科学、美观的标识、标牌,使景区内的服务设施在“十一”旅游黄金周前有一个根本的改观。
五、大力开展旅游市场整顿,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管理
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商、物价、公安、卫生、旅游、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查处景区内无证照经营、宰客、强买强卖、假冒伪劣、提供不合格产品等各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不断强化旅游安全管理。交通、公安、旅游、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景区道路中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进行认真排查和整改,对旅游企业、车辆和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场所的安全进行认真检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该停业整顿坚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关闭或取消经营资格。建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景区电梯、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未经安全检查许可的特种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行,对破坏环境、有碍观瞻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必须立即拆除。卫生、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宾馆、饭店等的卫生监督管理和景区环境质量监控,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