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全力办好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按照国际一流会展中心标准,加快“高交会”新展馆的建设。继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合作,引入市场机制,把一年一度的“高交会”办出品牌、办出影响、办出形象,形成国际化、高水平、大规模、重实效的鲜明特色。积极探索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和高新技术成果展示相结合、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和风险资本相结合、落幕的交易会和不落幕的交易会相结合、高新技术成果发布和高水平的技术讲座相结合的路子,探索“高交会”、技术产权交易、创业板市场“一条龙”科技创新服务模式,使“高交会”成为我国重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
14.改革技术创新活动投入机制。确保市财政每年技术创新经费投入按比例增长,改革政府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方式,引入市场机制配置科技创新资源。注重吸引社会资金向技术创新活动投入,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8%。到2005年,力争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达到55%。
四、发展创业资本市场,健全创业投资机制
15.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创业投资体系。鼓励外国资本、民间资本在我市进行创业投资,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来我市设立创业投资机构或中介服务类机构,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重点发展基金管理型和各类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创业投资机构。鼓励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担保机构,帮助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6.完善创业投资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政府对创业投资机构的引导、协调和监管,抓紧制定创业投资管理条例和行业规范立法,定期制订公布《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指南》,对创业资本的投向进行产业指导,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培育和规范一批专业化的科技项目评估、成果推广、技术经纪、技术咨询、创业投资咨询及法律、会计等服务机构,为创业投资及创业资本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诚信、公正、优质、高效的中介服务。发挥我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的作用,加强行业指导和服务,抓紧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防范行业风险。
17、畅通创业资本退出渠道。继续办好主板市场,全力支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深交所做好创业板市场的筹备工作,力争创业板早日推出。充分利用创业板设在我市的有利条件,培养更多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培育和壮大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尽快制定地方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及产权经纪人制度,把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成全国性的专业产权交易机构,使之成为创业资本退出的重要通道。鼓励大企业收购、兼并创业企业,允许创业企业将股权出售给职工或创业企业的创业者,拓宽创业资本退出渠道。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夯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