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武装传统产业。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优势产业的步伐,提升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档次和水平,完善技术服务体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传统优势工业,以中成药、纺织和服装、钟表、家具、珠宝首饰等行业为重点,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工程、计算机辅助制造、现代集成制造系统等技术推进数字化设计、网络化制造、清洁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广泛应用,全面提升深圳传统产业产品在外观设计、工艺流程、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科技含量,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附加值。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完善行业信息网络和营销网络,巩固和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以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畜牧业、水产业、水果业、蔬菜业、花卉业,培育集约型、观光型、生态型的现代化都市农业。以信息技术发展电信业、金融业、物流业、旅游业、会展业及其它服务业,使深圳成为现代服务业比较发达的城市。
三、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技术创新能力
10.建立公共技术创新平台。为了顺应高新技术发展日益复合化、综合化的趋势,要发挥现有科学研究力量的作用,并利用国内外可能利用的科技力量,对全市共性的关键技术组织集中攻关。坚持近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在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大、对国民经济发展能够产生显著推动力作用的关键技术领域,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在有条件的领域和学科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社会公益性的技术创新,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新思想、新理论、新工艺等成果源,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后劲。继续办好市属高等院校,统一协调大学城、各大学在深设立的研究院、虚拟大学园和面向社会开放的重点实验室,从中筛选一批国家级的重点实验室集中力量加以扶持,使其成为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基地,力争在若干科学领域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接近和达到世界前沿,取得一批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开创性科研成果,为我市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
11.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继续突出“研究开发机构主要在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在企业、研究开发经费主要来自企业”的特色,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的以企业为依托的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工业企业建立的技术中心,政府给予一定的资助。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支持系统,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吸引跨国公司在深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国内企业来深设立研发中心和区域性技术支持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民办技术创新机构,鼓励留学生来深设立研发机构。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在深研发机构和自由创新活动享受深圳市有关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通信产业、软件产业和其它信息产业等领域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并努力争取将其提高为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
1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扩散机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和成果单位约定一定的收益比例对科技成果进行自行转化或转让,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兼职从事科技成果的转化活动。建设一批各种专业、各种类型、各种运作方式的孵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