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港航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地方机构改革,理顺港航管理体制,优化人员结构,建立职责明确、务实高效、运转协调的港航管理体系,提高港航管理水平。强化廉政勤政建设,增强宗旨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议事、办事程序,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严谨、纪律严明、依法行政、执法规范的港航管理队伍。
(七)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地区安全生产负总责。县乡政府要全面落实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乡镇船舶安全生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各海事、船检、港航机构要切实负起安全管理监察责任,认真督促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企业法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水运企业和业户必须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并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清理整顿工作的方法步骤
我省清理整顿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截止到2001年6月30日。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有关清理整顿水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明确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清理整顿的意义、目标、措施和步骤,宣传国家和省有关水路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整个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为具体实施阶段,时间从2001年7月1日至2001年10月底。根据这次清理整顿的重点,结合“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统一协调,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基本完成清理整顿任务。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阶段,时间从2001年11月初至2001年12月底。各市、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在11月底前对本地区、本部门清理整顿工作进行自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排查、梳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单位和业户,依法严肃处理。12月中旬前,各市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省清理整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期间,省清理整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市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复查验收。
四、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