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每个县(市、区)都要建设1处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老年人活动中心,街道(社区)、乡镇、村都要因地制宜设立老年活动室(站)。要在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中开辟老年人活动场所。现有的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体活动场所,都要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3.开展适用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农村以行政村为单位,把老年人组织起来,建立各种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就地就近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增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丰富闲暇生活。县(市、区)要普遍设立老年体育指导站,有条件的要设立老年人体质检测站。县以上老龄、文化、体育部门和老年组织,要定期组织老年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书画展览等活动。文艺团体、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机构,要努力创作、出版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作品,办好老年文体节目,努力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十五”期间,省里将择期举办老年文艺汇演、老年运动会和老年书画展。
4.发展老年教育。研究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兴办各类老年教育。市、县(市、区)要因地制宜设立老年大学,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村、居要开办老年学校,各种成人教育院校要开设老年班,重视发展面向老年人的广播、电视、网络和函授教育,使更多的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学习。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进老年教育向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到2005年,参加各级各类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城市达到20%,农村达到10%。
5.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坚持自愿和量力、社会需求同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重视老年人才的开发和利用,提倡和引导老年人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维护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鼓励农村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提高自养能力。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英模的政治优势,组织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支持老年人开展自助互助。各市要进行以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体弱老人服务为内容的“劳动时间储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形成制度。积极为老年人参与社区发展创造条件。县级以上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定期举办老年人才交流会。社区要建立老年人才档案,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提供信息,牵线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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