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各种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检查,认真查处学校、车站、商场、宾馆以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关闭;按照《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不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地区、部门、企业,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快完善完全生产监管体制,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重点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产投资的工程项目都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对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压低标底、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严格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对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的行为要严厉处罚,以净化建筑市场。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严格按法定建设程序建设,依法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突出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尤其是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工程和住宅工程,要加强政府监督和工程建设监理,严把质量关。对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和经济损失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四)管好用好各种专项建设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对扶贫、退耕还林(草)、草原四配套、雨水集流、国债、天然林保护、房改、社会保障等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厉打击假凭证、假帐册、假审计等违法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加强对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财务管理的混乱问题。
(五)进一步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各种法规制度,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精简的审批事项要坚决精简,能改为备案的要改为备案,需要保留的也要简化程序、规定时限、改进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市场机制自身能够解决问题的审批事项要坚决予以废除。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变行政职能,把政府管理经济的主要精力转到建立健全有效管理监督市场经济秩序的机制和制度上。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绝不允许截留政策或以部门规定为由来妨碍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