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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
 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1〕13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贸委提出的《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近年来,针对一些领域经济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如禁止党政机关、军队、武警等办企业;严厉打击走私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假行动等,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在,党中央、国务院又把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当作今年以及“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关系到“十五”时期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件大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按照全国和省上的统一部署,集中精力,齐心协力,扎扎实实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我省国民经济稳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省经贸委 二00一年六月)

  为了切实做好我省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保持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保证全省经济正常运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以市场清理整顿、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建设市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简化行政审批作为整顿工作的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在经济发展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整顿和规范有效地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顿内容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开展重要商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要突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商品,如食品、药品、化肥、农药、种子、一次性注射器、化妆品、拼装汽车及配件、建筑用钢材等,要进行专项整治;对制假售假的重点地区要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对土法炼油、土地炼钢、土法炼金等制造伪劣产品的非法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打击力度,查处大案要案;要继续抓好成品油、粮油产品、煤炭、定点屠宰等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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