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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高度重视信息教育资源的开发建设,以媒体素材和网络课程为主要内容,建立比较完善的省级教育教学资源库。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建设要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为教学、教研、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所有的基础教育资源都要向社会开放,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有条件的应供中小学师生免费使用。
  --要特别重视民族教育资源的开发建设,组建民族教育软件开发队伍,研制民族教育教学软件。力争到2005年,在农村、牧区民族中小学校推广使用与文字教材相配套的民族教育教学软件。
  --在共和县、乐都县、泽库县和西宁市城西区建成4个省级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以城市、农村、牧区三种模式开展卫星电视教育网和计算机校园网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适合省情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途径,使其在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中发挥实验性和示范性作用,促进全省各地如期实现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目标。
  三、加大投入,为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提供条件保障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是高投入、高效益的浩大工程,一定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筹措经费体制,各级政府要把对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投入作为基础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要方面,千方百计增加投入,统筹安排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设备配置经费;省财政在每年安排教育经费时要充分考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经费的需求,设立专项资金,发展信息技术教育,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2001年,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启动全省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工作;从2002年起,省级财政支出中,连续9年每年划拨300万元,用于补贴特别困难地区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和实施教育部“校校通”工程配套资金;城乡教育费附加应主要用于信息技术教育,税费改革后,用于信息技术教育的资金,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师资培训专项资金以及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用于发展信息技术教育的资金比例不低于20%。
  大力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设施;坚持“自愿、量力”的原则,开展社会集资;通过运用信贷资金、招商引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产业运作等方式,鼓励公司企业积极参与,促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发展;鼓励中小学大力发展校办产业筹措发展资金,加快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步伐。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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