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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
 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1〕12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做好中小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
          (省教育厅 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

  普及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下同)信息技术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第二次飞跃,对于落实教育的“三个面向”,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我省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缩小我省与发达地区在教育水平上的差距,为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发展奠定各类人才和知识基础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振兴全省基础教育尤其是民族教育事业,促进全省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促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未来10年我省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及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青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着眼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为宗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以应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改革相结合,促进教学方式的变革为核心,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发展原则
  --坚持行政管理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积极实施。同时,实行专家治项,加强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采用全省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利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坚持培训先行的原则。全体中小学教师都要参加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培养一支既熟悉教育理论和教学规律,又能在教学中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的专门人才和教师队伍。
  --坚持软硬件协调发展的原则。软件、硬件建设并举并重,同步发展;软件建设适当超前,以促进硬件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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