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协调卫生、教育等部门和眼镜行业、助视器生产厂家,通过组织建立以医院眼科、特教校(班)、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搞好助视器的供应,为1000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
3、巩固、完善现有聋儿康复机构,继续办好家长学校,开展社区家庭聋儿康复,加强聋儿语训教学,对195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培训聋儿家长195名,使20%的受训聋儿进入普通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听力助残活动,为95名贫困家庭的聋儿提供质优价廉的助听器。
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与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西宁地区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检出率达到6‰、监护率90%、显好率60%,社会参与率50%,肇事率降到0.5%以下,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并为精神病康复者创造就业条件。
5、大力宣传科学知识,消除畏惧心理,为麻风病致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或配备辅助用具,开展康复训练,给他们以关爱与扶助,改善他们的生命质量。
6、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抓住需求调查、产品介绍、提供咨询、配置服务等环节,培育市场,沟通供需,初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方便优惠的服务。装配1000件矫形器,组织实施“千人站立行动”,建立普及型假肢装配站5个,为1645名缺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
7、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开展肢残人功能、智残人能力、盲人行走导向、聋儿听力语言、助视器配用、精神病防治等康复训练服务,完成肢残人功能训练210名,0-14岁智残儿童能力训练170名,学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40名。
8、严格执行《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减少药物致聋;完善新生儿筛查制度,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宣传推广食用加碘盐,预防缺碘导致智力残疾;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
(二)特殊教育
“十五”期间,以推广随班就读为主体,使残疾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在“九五”基础上有较大提高;合理布局特教学校(班),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1、切实将残疾少年儿童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使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在已经通过“普九”验收的县(市、行委)基本达到当地健全少年儿童水平,贫困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小学阶段入学率有大幅度提高。
2、稳步发展特殊教育高中,在盲聋及智残少年儿童相对集中的县(市、行委)合理设置特教学校(班),初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3、充分发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完善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坚持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在特殊教育学校试行劳动预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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