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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
 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意见
 (陕政发〔2001〕31号 2001年6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精神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改善投资环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布置,2000年7月以来,我省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已逐步推开,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着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力度不够,工作进度较慢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几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在精简机构编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相应地进行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对全省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政府一些部门仍然存在着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环节繁琐、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审批事项过多。一些本应由企业自主决定,或由市场自行调节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事项,仍由政府部门审批;有些审批事项的设立没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一些部门偏重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强化部门审批权,甚至自行扩大审批事项或内容。
  (二)审批环节繁琐。一些审批事项,纵向上存在着从办事员到各级领导人的层层审批,横向上又有部门内设机构之间以及部门之间的重复审批,严重地影响了政府机关办事效率。
  (三)审批程序不规范。一些部门的审批权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审批条件不公开,为个别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审批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部门往往注重审批权力的使用,轻视审批责任的承担和审批义务的履行;对审批之后的执行缺乏必要的后续监管,往往一批了事,只批不管、以批代管、重批轻管的问题比较普遍。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政府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妨碍我省投资环境改善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程,而且容易导致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力度,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二、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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