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发电用煤需求量将增加到765万吨,按照控制发电用煤在600万吨的环保要求,改造高井电厂为燃气发电。发电用煤投入量为600万吨。
(6)供热用煤按照城市热网增加供热面积的发展要求,煤炭消费量为220万吨。
(7)终端煤炭需求约为1638万吨,使用40亿立方米天然气(约24亿立方米替代居民炊事和采暖及工业锅炉用煤)、20亿千瓦时电力、30万吨液化气和50万吨轻柴油可替代终端煤炭需求850万吨,届时煤炭终端消费量为788万吨,其中588万吨位于远郊区县。
(8)通过替换,2005年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为3845万吨标煤。
2.远期方案(至2010年)。从2006年至2010年,在基本替换掉一般用煤和高井电厂发电用煤以后,需要减少市区其他用煤量以及远郊区县用煤量,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大幅度提高空气能见度,实现市政府提出的蓝天工程目标。
(1)终端消费需求预测中间结果为4371万吨标煤。
(2)天然气供应量60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20亿立方米,其中的6亿立方米用于采暖及工业锅炉用煤。
(3)电力消费量570亿千瓦时(其中包括40亿千瓦时替煤用电),折合1767万吨标煤。
(4)北京炼焦化学厂停产或转产后,人工煤气主要由首钢总公司生产并自用(停产其达到寿命期的2号、4号和5号焦炉)约为15万吨标煤。届时炼焦制气用煤约为130万吨,加上首钢总公司喷吹无烟煤,共为225万吨。
(5)高井电厂改造燃气发电以后,发电用煤维持2005年的水平,即600万吨。
(6)供热用煤按照城市热网增加供热面积发展用户,届时煤炭消费量为250万吨。
(7)终端煤炭需求约为1635万吨,使用60亿立方米天然气(约20亿立方米替代采暖和工业锅炉用煤以及部分轻柴油)、40亿千瓦时电力、30万吨液化气和50万吨轻柴油可替代终端煤炭需求1080万吨,届时煤炭终端消费量为555万吨,其中535万吨位于郊区县。
(8)通过替换,2010年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为4225万吨标煤。
(三)主要优质能源发展规划设想。
能源结构调整不仅要从消费、环保和经济等各方面研究未来的需求,还要研究优质能源供应可能,并制定工程措施规划加以保证,才能建立满足需求和环保要求以及经济的能源供需系统。为此,提出主要优质能源发展规划如下:
1.燃气发展规划。
(1)近期规划(至2005年):
天然气:到2005年天然气用气量为40亿立方米。天然气气源包括国内气源、俄罗斯天然气和国外液化天然气。根据中国国际工程公司《关于向北京市供应天然气的资源与供应方案研究报告》的结果,陕甘宁长庆气田在“十五”期末可满足北京市年使用天然气40亿立方米的发展需要。为确保北京市安全稳定供气,“十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工程项目主要有第二条陕京天然气长输管线、大港油田大张坨地下储气库、天然气市内管网扩建工程等。估计上述工程并加上发展用户约需投资120亿元左右。
液化石油气:市政府提出茶炉、大灶不准烧煤的环保措施以来,液化气公建用户用气量增加很快,在燃气管道达不到的地区,液化气供应增加较快。因此液化气用户虽然随着城市改造和管道气的发展有所下降,但总用气量不会减少。预计2005年液化气需求量在80万吨左右。为保证液化气用气量,“十五”期间将增加建设液化气储运基地、运输槽车等设施,同时增加调入液化气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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