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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十五”期间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001--2005年,我省老年教育发展的重点是巩固提高现有的老年大学(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扩大学校规模,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入学;同时在高等院校、城镇社区(街道)和有条件的企业、乡镇、村发展老年学校300所。争取到2005年实现常年在校学员30000人。
  三、主要任务
  1、巩固办学成果,扩大办学规模。
  已兴办的老年大学(学校)要继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不断扩大办学规模。省、地、县老年大学要成为本地区老年教育中心和老年教育研究中心,充分发展示范、指导、推动作用。到2005年,省老年大学学员要达到1800名;贵阳市老年大学达到1500名,其余地、州、市老年大学力争每校达到400名;经济较发达且县城人口较多的县老年大学达到200名以上,经济欠发达的县和县城人口较少的县老年大学力争达到150名。乡(镇)、村老年学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员人数要有所增加。军队、企业、大专院校的老年大学要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加学习。凡老年大学(学校)已停办的县、乡,要做好工作,创造条件,2003年前恢复上课。
  2、突出老年教育特点,提高办学质量。
  各级老年大学要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老有所教”的重要指示,把对老年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政治理论和形势教育,不断提高老年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抓好全省老年教育教材建设,逐步实现老年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把老年卫生保健作为老年学员的必修课,使老年人保持良好的心理、生理素质。城镇老年大学要担负起普及现代科学知识和弘扬祖国优秀文化的任务。要根据老年人的老龄、性别、文化、职业和个人兴趣爱好的差异,注重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相结合,采用多学科、多层次、多学制的教学格局,在宽松和谐的环境中培养出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老年人才。农村老年学校除了学习政策,法律、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外,要结合发展农村经济,开展科技兴农和农用技术培训,使农村老年学校在科技兴农、脱贫致富、计划生育、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推进基层力学,形成省、地、县、乡(社区)四级教育网络。
  老年教育工作的发展重点在社区(街道)、乡(镇)。到2005年,我省20%的街道、乡镇要建立老年学校。人口较集中的村和有条件的大企业、大专院校和群众组织也要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十五”期间形成省、地、县、乡四级老年教育网络。
  根据各地经济基础和办学条件,任务分散如下:乡镇老年学校共约280所,其中贵阳市所辖区、市、县及其它地(州、市)所在地的县(市、区)各不少于4所;其余县(市、区、特区)各不少于3所。社区(街道)老年学校共约25所,其中贵阳市两城区不少于10所,其它地(州、市)所在地的县(市、区)各1--2所,其余各县(市、区、特区)各争取办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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