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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十五”期间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
 《贵州省“十五”期间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地区、县(市、特区、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贵州省“十五”期间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2001年6月8日
         贵州省“十五”期间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001-2005)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据预测,到2005年我省60岁以上人口将达398万,老年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将达10%。随着人口的老龄化,老年教育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贵州省“九五”期间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自1997年实施以来,收取了明显成效:各级党委、政府对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展老年教育更加重视和支持;全省老年大学(学校)在“九五”期间不断发展,并已延伸到乡镇、街道,到2000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130所,在学校学员15000多人,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0.4%;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已成为对老年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阵地。
  “九五”期间,我省老年教育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远远不能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为促进我省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制定“十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老年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教学改革,把老年大学(学校)办成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阵地,办成丰富 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基地。进一步完善已形成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学制的开放式教学体系,注重“教、学、乐、为”相结合,体现“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不断提高老年群体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心理素质,不断扩大老年人的受教育面和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开创我省老年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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