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水、火、核”发电设备:70万千瓦等级水电设备,大型超临界火电机组,百万千瓦等级核电设备的国产化。
2.大型重型冶金设备:冶金工业用大型连铸、连轧、冷轧成套设备。
3.环保设备:城市和工业环保设备,CNG汽车、双燃料汽车及加气站等配套设备,风力发电等环保型发电装置。
4.大型成套设备:发展大型燃气摩托压缩机,高新燃气轮机,长输管线球阀,汽车制造业用大型锻压生产线。
5.工程建筑机械:发展和完善80吨级以上的大型汽车起重机,40吨级以上的大中型液压挖掘机,大型轮式装载机,450吨·米以上大型建筑塔机。
6.铁道运输设备:发展城市轨道列车,大功率、高性能电力机车及内燃机车,高原机车,新型铁道货车。
7.普钢系列产品:发展重载高速钢轨,热轧和冷轧薄板、新Ⅲ、Ⅳ级热轧带肋钢筋,优质焊条线材及延伸产品。
8.特钢系列产品:发展高合金工模具钢、不锈钢、轴承钢,扁材、管材、大型锻材、剥皮材和大口径输油输气无缝管。
9.钒钛系列产品:三氧化二钒、锐钛型涂料和造纸钛白、氮化钒及钒精细化工等产品。
10.国防军工装备:努力完成国家重点型号军品科研试制生产任务,为部队提供精良先进的军工钢材和装备。
20个大型企业(集团)
到2005年
1.年销售收入达到150至200亿元的企业集团1户,即攀钢集团,成为世界著名的现代化钒钛钢铁基地,出口创汇3亿美元以上。
2.年销售收入达到50至100亿元的企业集团1户,即东方集团,建成全国最大的发电、输变电设备制造企业,出口创汇1亿美元以上。
3.年销售收入达到30至50亿元的企业5户,即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四川旅行车厂、二重、川投长钢、成都钢铁厂,各出口创汇3000万美元以上。
4.年销售收入达到10至30亿元的企业13户,即成工集团、新华内燃机公司、成都发动机公司、长江工程机械集团、大西洋集团、资阳内燃机机车厂、眉山车辆厂、中建化工总厂、建安工业公司、四川内燃机工业集团、川威集团、达钢集团、成都王牌车辆股份公司,各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
机械工业要积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小巨人”企业。
二、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加快调整所有制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投资社会化。鼓励大中型机械冶金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形式,实行股份制改造,减持国有股,完善企业的退出机制,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兼并、破产;支持省内外企业集团及非国有资本参与机械冶金产业的重组,放手发展非国有经济,争取到“十五”末,机械冶金业国有资产的比重由目前的70%左右减到40%左右。
(二)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母子公司体制,切实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到“十五”末,机械冶金大中型骨干企业全部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