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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2001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加强现场监察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年内,各区县要组织专门力量,成立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立现场监察制度,广泛开展现场安全监察。重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采取处罚、教育、张榜公布等措施,切实解决违章严重的问题。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事故隐患严重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责任事故,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疏于管理的领导者的责任。
  五、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安全检查工作的重点,一是抓好节假日期间的检查;二是抓好7、8、9三个月事故高峰期的检查;三是抓好“大运会”期间的检查。检查工作要防止松懈,切忌走过场。通过开展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首都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六、继续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工作
  目前本市还存在5项重大事故隐患,有11项重大事故隐患正在治理中。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隐患单位要密切配合,继续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治理进度。年内,全市将再次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并按照重大危险源评估技术规范进行危险性评估,加强对一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同时采取先进技术手段,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化管理。
  七、加强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预防为主的原则,从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预防;从对国有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转变为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从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转变为现代化的安全管理方式;企业领导人及从业人员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要坚持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原则,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经营管理者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企业要创造条件,大力开展职业安全卫生体系认证工作,以此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八、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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