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的意见
(皖政〔2001〕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0年,我省发生严重的春夏连旱,工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困难。大旱再次暴露了我省抗旱减灾能力比较薄弱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抗旱减灾工作,切实解决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保障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抗旱减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省是水资源紧缺的省份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且时空分布极不均衡。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省抗旱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少多年调节的骨干水源工程,现有灌溉设施不配套,工程型缺水十分严重。一些地方忽视环境保护,水污染相当严重,造成了水质型缺水。解决我省的干旱缺水问题,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既是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关系我省现代化建设和长远发展的一个战略问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增强水的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抗旱减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提高抗旱减灾能力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防旱减灾问题。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抗旱减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抗旱减灾工作要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省”这一主题,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兴利与除害、开源与节流、防洪与抗旱的关系,在充分利用现有供水设施、加强节约用水的同时,积极兴建骨干水源工程,加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充分利用水资源;加强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切实保护水环境;综合运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提高抗旱减灾效果;加强用水管理,搞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建立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水价在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杠杆作用。用5年左右时间,使灌溉条件较好的沿江圩区以及其他灌区灌溉保证率达到90%,主要丘陵灌区及淮北地区的灌溉保证率达到75%-80%;在稳定现有灌区的基础上适当增强灌溉面积;基本解决农村250万人饮水困难;力争使城市供水保证率达到国家标准;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设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社会。使全省抗旱减灾能力明显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