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有交叉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危旧房屋鉴定及善后处理业务。鉴定费用由被鉴定单位承担。整改费用由责任单位负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深圳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卓钦锐副市长任组长,市规划国土局李加林、市建设局李宇明、市住宅局洪海灵任副组长,戴飞欧、徐铁南、黄建友、张伟宜、刘润华、郭雨蓉、王学为、彭新叶、王玉生、刘焯铿、李南生、陈育民、蔡明远、黄德明、张宜均、刘建华、毛俊华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加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郑家光、王幼鹏同志担任,段衡金、梁伟桥、罗戈、林立、陈铠、申道辉、黄瑞强、刘慧杰、张文华、巫俊芳、李丽等同志为成员。
各责任单位必须将本单位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6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785881)。各责任单位可视具体情况成立相应的班子,在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上保证危旧房屋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在清理调查危旧房屋期间,各单位如遇到重大或紧急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三、做好分步实施工作
(一)6月13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工作通知,部署此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有关事宜。
(二)6月10日至7月1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上述分工,组织房屋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自查自报,填写《深圳市危旧房屋清理调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各责任单位根据《调查表》填写《深圳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将《汇总表》和《调查表》及书面自查报告于7月5日前报市规划国土局(建艺大厦二楼收发文窗口)。
(三)7月10日至7月30日,市规划国土局分批将《汇总表》和《调查表》送市建设局,由市建设局组织鉴定。凡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须经危房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认可,鉴定单位必须同时提出整改方案。
(四)7月15日至7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情况、整改情况、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联合检查,并提出综合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