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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职能有交叉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危旧房屋鉴定及善后处理业务。鉴定费用由被鉴定单位承担。整改费用由责任单位负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深圳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卓钦锐副市长任组长,市规划国土局李加林、市建设局李宇明、市住宅局洪海灵任副组长,戴飞欧、徐铁南、黄建友、张伟宜、刘润华、郭雨蓉、王学为、彭新叶、王玉生、刘焯铿、李南生、陈育民、蔡明远、黄德明、张宜均、刘建华、毛俊华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加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郑家光、王幼鹏同志担任,段衡金、梁伟桥、罗戈、林立、陈铠、申道辉、黄瑞强、刘慧杰、张文华、巫俊芳、李丽等同志为成员。
  各责任单位必须将本单位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6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785881)。各责任单位可视具体情况成立相应的班子,在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上保证危旧房屋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在清理调查危旧房屋期间,各单位如遇到重大或紧急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三、做好分步实施工作
  (一)6月13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工作通知,部署此次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有关事宜。
  (二)6月10日至7月1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上述分工,组织房屋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自查自报,填写《深圳市危旧房屋清理调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各责任单位根据《调查表》填写《深圳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将《汇总表》和《调查表》及书面自查报告于7月5日前报市规划国土局(建艺大厦二楼收发文窗口)。
  (三)7月10日至7月30日,市规划国土局分批将《汇总表》和《调查表》送市建设局,由市建设局组织鉴定。凡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须经危房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认可,鉴定单位必须同时提出整改方案。
  (四)7月15日至7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市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情况、整改情况、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联合检查,并提出综合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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