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骗汇、走私、制贩假币等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查处制假售假问题突出的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和大案要案;打击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涉税犯罪活动的专业化作案团伙;取缔非法买卖外汇。严防走私回潮。
(二)整顿建设市场。查处在工程建设中规避招标和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以及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及不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三)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的活动;打击和制止金融欺诈、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
(四)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的审计;查处私设“小金库”、账外经营、截留、坐支、挪用国家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打击伪造各种票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
(五)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整顿经济鉴证服务市场,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实行禁入制度。
(六)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整顿。继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打击侵权盗版、制贩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电子游戏、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的监管;查处非法经营的各类“网吧”。整顿文物市场;规范旅游业经营秩序。
(七)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企业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限制企业正当竞争的做法。
(八)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察。抓紧重点行业的安全整顿,加强对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综合治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关闭。
三、今年我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重点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以往专项斗争的经验,根据“十五”时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内容,以及各自的工作实际和不同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直接危害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二是社会反映强烈;三是群众可参与程度高,具体确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重点。今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是:
(一)以食品、药品、医药器材、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配件、建筑装饰材料、电料电器等为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